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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通报2013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兑现情况

20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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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集团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考核办法,经2013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董事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集团公司通报了2013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兑现情况。
  通报指出,对义棠、倡源煤业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予以奖励,其中:奖励义棠煤业公司50万元,奖励倡源煤业公司50万元;对青云煤业公司不奖不罚;对安益、城峰煤业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予以处罚,其中:处罚安益煤业公司30万元,处罚城峰煤业公司30万元,处罚相关个人各4万元;对煤矿管理分公司奖励37.8万元。
 通报希望,煤矿管理分公司加强安全监管和专业化管理,指导各煤业公司有效排查治理瓦斯、水、火等重大隐患,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煤业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安全培训和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周期安全生产,为集团公司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