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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汇编》第二十期

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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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0期
总第61期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本期目录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不再需要行政审批
山西构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新保障
山西将查煤矿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山西将煤层气和现代煤化工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6月山西和陕西煤企动力煤报价汇总
 
设立煤炭经营企业不再需要行政审批
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此次修改煤炭法,取消设立煤炭经营企业的行政审批规定
  现行法律规定,煤矿投入生产前,
煤矿企业应当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该法的其他有关条文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颁发、注销、吊销、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考虑到煤炭生产许可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交叉重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可以解决设立煤炭生产许可所要解决的问题,草案其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同时,删去与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的规定。
    现行煤炭法对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审批作出了规定。考虑到是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由市场主体自己决定,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不需要行政审批,草案删去有关规定。
(摘自2013年7月1日 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