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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汇编》第十三期

2015-05-06

63


2015年第13

 
总第125期
 
 
本期目录
 
我省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煤炭利好来袭!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重要信号
 
付建华主持召开全省煤炭经济运行分析会
 

我省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5月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至0.5%

  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是为企业和职工减负,不会影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水平。山西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以领取3个月,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现行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其中,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0元。

  2014年以来,我省还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稳定就业岗位。各市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对于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的,企业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培训补贴

(摘自5月4日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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