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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汇编》第一期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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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期
3月起山西省将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网站消息,山西省煤炭厅和山西煤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此次防治的重点内容包括瓦斯、水害、防灭火等五个方面,主要采取煤矿自查自整、市县全面检查、省市随机抽查三种方式进行。
(一)瓦斯防治方面。矿井开拓布局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瓦斯抽采系统能力不足,矿井抽、掘、采失衡,抽采效果不达标;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边抽边掘、边抽边采,防突效果不达标;“一通三防”机构不健全;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或运行不正常。
未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未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的通知》(晋煤瓦发〔2016〕69号)要求,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认定)工作等。
(二)水害防治方面。防治水机构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制度不完善;未落实“三专”(专门防治水机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专用设备)要求和“探掘分离”规定;未按规定绘制和定期更新各类图件和台账;未查清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擅自进行开拓或生产;受承压水威胁的煤矿未划分非突水危险区、突水威胁区和突水危险区;未对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
井下未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方法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规定;未对水害治理效果进行验证;未按规定留设或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资源整合矿井未按照《全省资源整合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方案》的规定分阶段进行水患补充调查等。
(三)防灭火方面。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开采,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按设计建立注浆、注氮和火灾监测系统或系统不完善;井下火区及密闭管理不到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材料等。
(四)冲击地压防治方面。有冲击地压现象的矿井,未进行冲击倾向性测定和危险性评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编制防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措施;未配备专业机构和人员;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有效消除冲击地压危险等。
(五)提升运输方面。矿井运人装置的大型设备和钢丝绳未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保护装置不齐全、“一坡三挡”防护设施不完善;超载超员运行;使用非安标产品;倾斜井巷中使用斜井(巷)人车;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采用蜗轮蜗杆型减速器;调度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双速绞车用作提升井(包括暗井)的提升设备;无轨胶轮车制动装置采用干式制动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等。
山西省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和省监狱管理局将成立检查组,每季度对所属正常生产煤矿和在建矿井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煤矿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是否结合重大灾害实际,提出了全矿井的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检查,要彻底摸清煤矿重大灾害情况,督促煤矿进一步完善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山西省各市煤炭局、煤监分局(站)将把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执法计划,与专项监察相结合,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辖区内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抽查总比例每季度不得少于辖区内煤矿数量的1/3。
(摘自2月28日中国煤炭资源网)
山西加速煤炭去产能煤企将推行停产休假措施
2016年,中国经济的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中,“去产能”名列榜首,在产能过剩的行业中,煤炭行业则是首当其冲。
“春节矿工放假”是山西推行的煤炭“去产能”措施之一。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获悉,该省煤炭企业将推行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煤矿停产休假措施,全年按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
矿工降薪的背后是煤炭产能过剩,产能过剩是导致煤价下跌的直接原因。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中国全社会存煤已经持续48个月超过3亿吨。截至2015年11月,中国90家大型煤企的利润减少500亿元,同比下降91%,整体行业的亏损面达到95%。
当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控制增量、压缩存量、主动减量”的原则,通过存去挂钩、减量置换、兼并重组、优化升级等途径,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该省煤炭“去产能”的总体规划。
与此同时,山西省采取“五个一批”措施,有效压减过剩煤炭产能。即依法淘汰关闭一批“僵尸煤矿”、资源枯竭等煤矿;行业重组整合一批优质煤矿;退出一批“减量置换”煤矿;依规核减一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灾害严重矿井;搁置延缓一批不具重组整合条件的煤矿。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向二牛对外宣称,2016年,山西要大打煤炭销售攻坚战,最大限度增加全省煤炭销售量。并探索创新“互联网+煤炭”方式,按市场需求合理组织煤炭销售。
(摘自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山西省政府“1号文件”继续锁定安全生产突出“更严更实”主基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三个敬畏”的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6〕1号)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传递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信号,要在思想认识上更严更实,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增强安全“红线”意识,越是困难形势下越要抓好安全生产;要在落实监管责任上更严更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要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更严更实,企业必须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全员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6年底之前所有煤矿都要达到安全质量二级以上标准。
(摘自2月23日山西日报)
“4+1”会议决定3月大集团下水煤价涨10元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日前与神华、中煤、同煤、伊泰召开“4+1”会议,因春节长假后北方港口货源依旧偏紧,会议决定3月大集团各卡数下水煤价格较2月普涨10元/吨。
(摘自2月29日中国煤炭资源网)
国企改革十项试点落地钢铁等行业重组迎新机
25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在京召开通气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2016年国企改革将深入推进十项试点,力争在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复制推广。其中部分国企改革试点将在上半年首次推出。
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