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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砺以须 以昨日事故 警示今日安全

2020-03-18

岳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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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转眼间又到三月,刻骨铭心的三月。“3·14”事故已经过去了一年,可每当我穿行在矿区,仿佛总能听到警钟在敲响。发生事故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遗忘事故的惨烈,遗忘失去的悲痛,遗忘所得到的教训。

  如果现在有人和你说依章操作的重要性,你会认为是“形式主义”么?如果现在有人制止你的违章行为,你会认为是“小题大做”么?如果现在有人让你做好防护,你还会不以为然么?

  曾经,每当在新闻上看到形形色色的安全事故报道时,我们往往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这些消息,把伤亡多少人,事故有多惨烈当作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些事故离我们很远,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并没有带来多少警醒。把领导强调的安全充耳不闻,把违章当成日常习惯,对安全警示视而不见,在长周期的安全生产中,我们麻木了,我们厌倦了,觉得自己在“严格”地遵守制度,“规范”地生产作业,“到位”地排查隐患,觉得安全事故离我们很远。可就在我们为安全多少天沾沾自喜的时候,事故在我们麻痹大意和漫不经心中从天而降。原来事故不只是在新闻上,它随时就在我们身边。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可喜的是,我们现在自上而下都在用自己的行动扎牢安全的“牢笼”。“必须坚持依法办矿、科学建矿、规范管矿、从严治矿、文化兴矿……”集团公司提出了煤炭企业安全三原则,矿管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出台《安全生产管理“三项办法”》,多举措、细管理、勤服务、强检查、严问责、保安全。但再好的制度也得执行,再好的措施也得落地。如果让这些制度、措施只讲在会上、停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地落实,那再好的制度和措施也只是一纸空文。

  磨砺以须,凤凰涅槃,不忘教训,警钟长鸣。让我们常怀敬畏之心,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规程,用敬畏心对待安全,让其成为看守我们心灵的守护神,让其成为规范我们自身行为的戒尺;让我们常怀责任之心,用责任心落实安全,有我要安全的意识,有我能安全的能力,有我会安全的责任,把责任心落实到我们自己的思想上、行动上,常怀责任之心,长行责任之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以昨日之事故,警示今日之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捍卫我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