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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清除防洪隐患 强化安全管理
2011-06-16
人民网
10791
近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清除生产活动和建设中存在的防洪安全隐患,进一步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防洪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清除生产活动和建设中存在的防洪安全隐患,进一步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防洪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一是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把防洪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管理、运行、施工、监理各个部门和施工生产环节,确保行政、技术责任人到岗到位。二是有关部门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对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汛期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三是有关单位以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为目标,周密制定防洪预案,逐一落实监测、预警、人员防护与撤离等各项措施,进行必要的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演练。四是各地各类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有关雨情、水情和汛情和灾情,切实防范台风、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突发灾害。五是各类涉水工程的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办理开工手续,施工期间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