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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下属单位有关违章违纪问题处罚决定的通报
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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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分公司,各处室、中心:
近一段时间以来,集团部分单位频发员工特别是任职管理人员违章违纪等问题,给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管理及社会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凯嘉集团《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等规定,已对违章违纪等问题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为了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整改提升,现将有关处罚决定转发通报如下:
一、物料采供中心超额支付货款问题
2014年8至10月,物料采供中心在顶账支付倡源、城峰两个煤业公司的材料货款时,因工作不认真、流程不完善、内控不严谨,导致对三个供应商超额付款,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1.郝彩玲,物料采供中心驻城峰煤业公司供应站会计,工作不认真,对账不及时,导致超额付款。处以500元罚款。
2.张 锐,物料采供中心驻倡源煤业公司供应站会计,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导致超额付款。处以500元罚款。
3.郭月玲,物料采供中心计划结算部会计,对超额付款负主要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
4.温志勇,物料采供中心驻城峰煤业公司供应站站长,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管理责任。处以800元罚款。
5.赵尚海,物料采供中心驻倡源煤业公司供应站站长,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管理责任。处以800元罚款。
6.常泉涌,物料采供中心计划结算部部长,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管理责任。处以500元罚款。
7.田种伟,物料采供中心负责人,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主要管理责任。处以2000元罚款。
二、青云煤业公司化定诚违反工资分配方案问题
青云煤业公司机运队负责人化定诚在9月份的工资分配中,违反工资分配方案,在本队3名员工当月工资分配中分别虚增300元,10月份以1350元购买打印机一台。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化定诚严重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8%,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三、青云煤业公司茹海宾等人交通肇事违法问题
2014年4月中旬,青云煤业公司准备队员工茹海宾、张启山、马继俊、赵晓辉等四人下班后驾车参加酒宴,返家途中发生交通肇事。11月初,介休法院分别以交通肇事、包庇和毁灭证据罪,对四人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1.解除茹海宾、张启山、马继俊、赵晓辉等四人劳动合同。
2.茹海云,准备队负责人,对茹海宾违法行为包庇、隐瞒,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8%,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3.温树果,调度室主任,对下属疏于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处以3000元罚款。
4.贾美山,生产副总经理,对下属疏于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处以2000元罚款。
5.宋志强,总经理,日常管理不到位,处以1000元罚款。
四、城峰煤业公司部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问题
2014年11月10日、13日,城峰煤业公司劳动纪律督查组在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员工脱岗、串岗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1.彭 松,通防部员工,11月10日脱岗,处以100元罚款,并取消当日考勤。
2.郭玥亮,通防部副部长,11月10日脱岗,处以200元罚款,并取消当日考勤。
3.原晨辉,信息中心员工,多次脱岗,处以1000元罚款,调离工作岗位。
4.高慧燕,人力资源部员工,多次脱岗,处以500元罚款,调离工作岗位。
5.温 俊,信息中心副主任,对本部门员工失察,约束不力,负管理责任,处以500元罚款。
6.宋来福,人力资源部部长,对本部门员工失察,约束不力,管理不严,隐瞒包庇,负管理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
7.王先胜,机运二队空压机司机,脱岗,在医务室打扑克,处以200元罚款,调离工作岗位。
8.张 俊,班中餐炊事员,脱岗,在医务室打扑克,处以200元罚款,调离工作岗位。
9.张 秀,人力资源部考勤员,脱岗,处以200元罚款,调离工作岗位。
10.袁卫国,机运二队绞车司机,串岗,处以200元罚款。
11.樊三虎,安检部检身员,串岗,处以200元罚款。
五、城峰煤业公司生产组织混乱问题
2014年11月中旬,城峰煤业公司调度系统未严格执行原煤分装分运的规定,不负责任,盲目指挥,导致上下组煤混装混运,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根据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1.雷永隆,机运一队队长,负责井下运输工作,未及时反馈原煤混装混运情况,负有管理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并做出书面检查。
2.张春贵,调度室副主任,分管井下运输,对分管范围原煤运输情况掌握不准,质量意识淡薄,责任心差,负有管理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并做出书面检查。
3.孙志勇,调度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未严格执行原煤分装分运的规定,自作主张,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5%;诫勉谈话,并在公司办公会上做出深刻检查。
4.和建明,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原煤混装混运未及时制止和采取有效措施,大局意识和经营意识淡薄,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处以3000元罚款;诫勉谈话,并在公司办公会上做出深刻检查。
六、倡源煤业公司王志福、王保林滥用职权问题
2014年10月2日,倡源煤业公司后勤部副部长、水暖队队长王志福私自借用管材(35根)和管卡(70个),车管部副部长王保林派车为其拉送;10月6日,王保林私派公车拉上王志福派的2名员工去义棠拉管材,在矿区大门口处被截回。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王保林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5%,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给予王志福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5%,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严抓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严查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营造健康规范的工作秩序和良好氛围。全体任职人员和广大员工要认真汲取以上违章违纪行为的教训,对照检查,自我反思,自我整改,自我约束,自我提升,更好地担当起职责,肩负起使命,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凯嘉集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
特此通报,传达到全体员工。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