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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实地产公司嘉和园小区工程质量等问题的处罚通报
2014-12-08
805
各子、分公司,各处室、中心:
2014年11月,和实地产公司嘉和园小区发生个别工程质量纠纷问题,且因沟通协商处置不力、不及时,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集团公司调查,这是一次施工单位工人违规作业、监理公司监理不到位、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失职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凯嘉集团公司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5日集团公司董事会议研究通过,对本起质量问题作出如下处罚:
一、瞿成东,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部长,对本次质量问题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记过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10%,并做出书面检查。
二、余经建,地产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对本次质量问题负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记过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10%,并做出书面检查。
三、王庆业,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得力,给予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5%,并做出书面检查。
四、郭建光,地产公司总经理,对本次质量问题负领导责任,罚款10000元,并做出书面检查。
五、要求和实地产公司根据有关责任分析,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育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司内部现场施工管理员等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相应处罚,上报集团公司。
以上罚款于2014年12月15日前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年收入按2014年基薪分段计算)。
和实地产公司要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并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工程质量排查整改,全方位提高嘉和园小区的工程建设水平和物业管理水平,打造名符其实的“精品”小区。各公司要引以为戒,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特此通报,传达到全体员工。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