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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壁旅游公司工程审核结算问题的处罚通报

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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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分公司,各处室、中心:

  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期间,张壁旅游公司在西场巷门工程建设管理和结算审核中,发生工程造价虚高、审核不严、工作失职的问题。经集团公司调查,根据《凯嘉集团公司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5日集团公司董事会议研究通过,对本起工程审核结算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石万杰,原工程管理部科长(现规划工程部科长),作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工程预算和决算审核不严,随意放大工程量及签证,工作严重失职,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解职处分,扣减本人原职年收入的30%,并做出书面检查。

  二、赵永鸿,原工程管理部部长(现生态农业分公司经理),作为工程项目部门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管理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给予降职处分,扣减本人原职年收入的20%,并做出书面检查。

  三、李亚俊,原规划开发部副部长(现副总工程师兼规划工程部副部长),未积极履行古建筑工程预算、决算职责,负有一定责任。罚款1000元,并做出书面检查。

  四、王艾元,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分管工程管理部,对该工程预算、决算、送审把关不严,负有管理责任。给予记过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10%,并做出书面检查。

  五、张金祥,现任总经理,对项目审计结论疏忽大意,把关不严,负有管理责任。罚款3000元,并做出书面检查。

  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旅游公司党总支书记宋冬生,原任旅游公司总经理,对该工程项目组织不力,把控不严,工作失职,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原职年收入的5%,并做出书面检查。

  以上罚款于2014年12月15日前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年收入按2014年基薪分段计算)。

  张壁旅游公司要全面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工程预算、决算、招(议)标、审核、结算等环节管理,并加强管理人员责任心教育,规范业务和审批流程,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及行业政策,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张壁古堡旅游项目健康有序开发。各公司要引以为戒,全面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特别是各公司主要领导和工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规范工程结算审批流程,并慎重签字,通过制度规范堵塞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漏洞,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特此通报,传达到全体员工。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