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关于对青云煤业公司武小军违反制度及作风问题的处罚通报

2014-12-08

721


各子、分公司,各处室、中心:

  2014年6月,青云煤业公司技术部防治水科科长武小军违反制度,利用职务便利为后勤部员工张晓红调动工作,并收取钱财、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由于武小军的玩弄欺骗行为,导致张晓红于10月31日晚在公司上班超市内服毒自杀,后经抢救,已脱离危险。经集团公司与青云煤业公司联合调查,这是一起管理人员违反制度、行为不端、影响极坏的典型事件。根据凯嘉集团《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和《员工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5日集团公司董事会议研究通过,对本起事件作出如下处罚:

  一、武小军,公司技术部防治水科科长,本次事件的直接当事人,作风不正,行为恶劣,影响极坏。给予免职处分,扣减本人原职年收入的50%,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张晓红,公司后勤部员工,本次事件的当事人,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岗位调整,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鉴于本人主动揭发反映问题,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延长试用期一年处理。

  三、青云煤业公司个别任职人员在该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必须认真反思,汲取教训。要求青云煤业公司给以诫勉谈话和警示教育。

  以上处罚由青云煤业公司按有关程序执行,所涉罚款于12月15日前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年收入按2014年基薪分段计算)。

  青云煤业公司要全面整顿员工队伍及工作作风,特别要加强任职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和素质提升,规范任职管理人员行为,弘扬正气,打击歪风,树立新的良好形象。各公司要引以为戒,整顿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特此通报,传达到全体员工。

 

                          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